奖助学管理
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年度评先评优及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 :  2016-05-30   作者 :      来源 :     浏览量 :    


为做好研究生评先评优及奖励工作,在研究生中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特制定以下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内容
(一)个人荣誉称号:综合类有“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
称号;单项类,有“学习标兵”、“科研标兵”等荣誉称号。
(二)集体荣誉称号:“先进班集体”、“优秀班集体”。
二、评选对象
(一)“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习标兵”、“科研标兵”的评选对象为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从研究生党支部、团总支、研究生会及其下属学生社团、团支部、班委会干部中产生;“研究生标兵”从“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中择优推荐产生;
(二)“先进班集体”、“优秀班集体”的评选对象为研究生班(团)组织。
(三)当年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三、评选比例及名额
(一)硕士研究生中的“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及单项类(含“学习标兵”、“科研标兵”)为本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0%、5%和15%;“研究生标兵”评选比例为参评研究生总数的0.5%。
(二)“先进班集体”、“优秀班集体”的名额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30%。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愿意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2、英语成绩合格,各科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一年级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独立发表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或第一作者为导师,下同)l篇以上(含1篇);二年级发表l篇核心论文并取得7个以上科研学分(以培养科认定标准计算,下同)。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l、符合优秀研究生基本条件,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积极主动承担、组织好各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
2、英语成绩合格,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1年级发表论文1篇,二年级发表论文2篇,并取得5个以上科研学分;
(三)学习标兵:
1、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
2、各科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者,英语成绩合格;
3、或通过了指定的、与专业相符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且课程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所学课程无不合格者。
(四)科研标兵:
1、热爱所学专业,有较强的钻研精神和科研能力;
2、有4篇及以上论文在相关专业刊物上独立发表,或其科研成果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者,或在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且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单科无不及格者。
3、或在“江西省研究生创新基地”建设或在研究生创新项目研究中成果突出,积极参与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研究,作为项目负责人,其创新研究成果在CSSCI及以上期刊上发表;或在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调研报告以论文形式在学校规定的核心及以上刊物上发表;且课程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所学课程无不合格者可列为科研标兵候选人。
(五)“研究生标兵”:凡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的“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均可申请参加“研究生标兵”的评选,由各班级确定候选人人选上报研究生部。
(六)集体奖励:
 1、优秀班集体奖:班级学习风气优良,凝聚力强,同学之间团结互助,遵章守纪,班级成员无1人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学位课程低于75分,无一人受过通报批评以上的纪律处分,并且班集体在校级或校级以上的重大集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得表彰的班级;
2、先进班集体奖:班级学习风气优良,凝聚力强,同学之间团结互助,遵章守纪,班级成员无1人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无一人受过严重警告以上的纪律处分,并且班集体在校级以上的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班级。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个人对照条件申报,领取和填写申报表,同时提交申请报表中所需各种材料原件。
(二)年度个人评先评优工作在研究生部党总支领导下由各班级负责组织和推荐候选人,党支部、团总支、研究生会集体审议,经征求相关院(所)意见后,确立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部审查,研究生部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张榜公布征求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集体”的评选程序:先由班(团)支部提出参加评选的申请,并提交有关事迹材料,团总支、研究生会集体审议,经研究生部审核同意,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六、评选要求
(一)公开:公开评选内容,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评选结果;
(二)公正:严格履行评选程序,公正处理评选中出现的问题:
(三)民主:所有班集体评先评优都必须参与评选;个人评先评优必须在班(团)支部的组织下,采取个人申报,班(团)支部综合考评、班级民主评议、党支部、团总支和研究生会集体审议的方式。发现违反评选规定的现象将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七、奖励办法:
“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习标兵”、“科研标兵”、“优秀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由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并按规定颁发奖金。
八、非全日制研究生评先评优及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九、评选办法的实施细则由研究生部另行制定,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件三
 
关于对《研究生年度评先评优及奖励办法》
及其相关规定的修改意见
 
为适应研究生二级管理体制,根据江财研教字【2009】2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年度评先评优及奖励办法》(江财研教字【2009】25号)及其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具体意见如下:
一.关于评选对象
取消团总支及其干部作为评选对象的规定。
二.关于评选条件
“研究生标兵”由各院(所)确定候选人人选上报党委研工部。
三.关于评选程序
(一)先进个人的评选程序
1.申报奖项的研究生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经所在专业或班级或院(所)全体研究生会议民主推荐后,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并由相关班级组织研究生干部或研究生辅导员签字确认,成为评先评优候选人人选。
2.各院(所)成立由主要领导和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等组成的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院(所)的评先评优推荐人选名单。
3.各院(所)推荐人选名单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填写《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评先评优参评情况统计表》,加盖院(所)公章后连同相关评选材料报送党委研工部审查。
4.党委研工部审查、确定获奖人人选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二)先进集体的评选程序
“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集体”的评选程序:班(团)支部提交参加评选的申请,并连同申报材料报院(所)审核,相关院(所)评选、审核、公示后报党委研工部审查。党委研工部审查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关于评选要求
个人评先评优必须在院(所)研工小组的组织下,采取个人申报,集体审议,民主推荐的方式进行。
五.关于综合测评
(一)“分值计算”栏
取消团总支的称谓;
(二)“考核方式”栏
将第一、三、五、九、十、十一项规定的团总支、研究生会审核,改为院(所)研工小组审核。
(三)第十三项--社会工作表现
①岗位职责
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研究生分会主席(15分);研究生会各委员含主任,研究生分会副主席,党支部书记和班长(10分);研究生会各委员会副主任(所属社团负责人),研究生分会部长、副部长,党支部、班团组织其他委员(8分);研究生会、研究生分会其他干部,寝室长(4分)
②工作态度
积极(25分);较好(20分):一般(10分),共三档。
六.其他
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先评优及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2.此意见自2012年起执行,由党委研工部负责解释。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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